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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报告2020丨标准篇:二、地方供热标准与模式评价

发布者:CHIC | 日期:2021-08-03 | 来源:CHIC | 阅读:540

第三篇 标准篇

二、地方供热标准与模式评价

为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国家支持电力用户与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发电企业开展市场化交易。抓紧建立清洁能源配额制,地方政府承担配额制落实主体责任,电网企业承担配额制实施的组织责任,参与市场的电力用户与其他电力用户均按要求承担配额的消纳责任,履行清洁能源消纳义务。各个地方政府纷纷鼓励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售电业务,鼓励电能服务商、负荷集成商、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商等扩大业务范围,帮助用户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在不断市场化的运行机制中,各类细化的地方标准也不断出现,助推当地清洁供热的可持续发展,如表3-5所示。

表3-5 北方省(区、市)清洁供热相关标准政策

1. 地方节能供热重点工程推进计划

在清洁供热领域内,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激发市场主体节能的主动性,促进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的推广应用,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切实贯彻落实节能优先战略,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形成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率先垂范、企业积极行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全民节能氛围,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大幅提高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加快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将地方重点工程归纳总结后分为多种类别,通过重点工程的分析,也可以找到标准制定的方式方法以及制定标准的现实依据。

(1)余热暖民工程。

选择了150个具备条件的市(县、区),开展余热暖民项目示范,通过建设高效采集、管网输送、终端利用供热体系,回收工业低品位余热为居民供热,探索建立余热资源用于供热的典型模式。到2020年替代燃煤供热20亿平方米以上,减少供热用原煤5000万吨以上。

(2)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

发布高效节能锅炉推广目录,推进燃煤锅炉“以大代小”,推广节能环保煤粉锅炉。鼓励综合采取锅炉燃烧优化、二次送风、自动控制、余热回收、太阳能预热、主辅机优化、热泵、冷凝水回收等技术实施锅炉系统节能改造,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热效率。改善燃料品质,力争2020年燃煤锅炉全部使用洗选煤,逐步提高工业锅炉燃用专用煤的比例。“十三五”时期形成50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3)电机系统能效提升工程。

推进电机系统调节方式改造,重点开展高压变频调速、永磁调速、内反馈调速、柔性传动等节能改造,支持基于互联网的电机系统能效监测、故障诊断、优化控制平台建设。鼓励采用高效电动机、风机、压缩机、水泵、变压器替代低效设备,加快系统无功补偿改造。2020年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比2015年提高3-5个百分点,形成 40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4)绿色照明工程。

以城市道路/隧道照明节能改造为重点,加快半导体照明关键设备、核心材料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城市、县实施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工程,推广1000万余盏 LED路灯,形成节电能力100亿千瓦时左右。

(5)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能效提升工程。

围绕高耗能行业企业,加快工艺革新,实施系统节能改造和能效提升,鼓励先进节能技术的集成优化运用,推动节能从局部、单体节能向全流程、系统节能转变。以电力、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煤炭、纺织、造纸等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效综合提升工程,支持约500家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量系统优化、燃煤锅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等用能设备节能改造、生产工艺节能改造,并建立能源管理体系。

(6)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工程。

扎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工作要求,落实支持政策,实施节能改造,降低企业用能成本。鼓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创新,通过“债投”、“债贷”结合等方式支持项目实施。“十三五”时期形成80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7)城镇化节能升级改造工程。

优化升级城市能源基础设施,加快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开发建设,统筹规划新增用能区域和既有用能区域系统改造。推动用能单位实施需求侧和供给侧互动响应、电能替代和用电设备智能化改造,针对电、热、冷、气等多种用能需求,因地制宜、统筹开发、互补利用传统能源和新能源,优化布局建设一体化集成供能基础设施,通过分布式供能系统和智能微网等方式扩大天然气、电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供应和消纳能力,实现多能协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系统提升城市终端供用能效率。对企业用能较为集中的园区、开发区等区域,将生产用蒸汽和热水供应纳入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小锅炉使用。对集中供热地区实施节能升级改造,减少管网漏损。对未纳入集中供暖的长江经济带等夏热冬冷地区,推广高效地能、江水源热泵,加大浅层地能开发力度,实施城镇冷热一体化供应节能改造。

(8)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程。

大力化解钢铁、水泥、玻璃等高耗能行业过剩产能,大幅压减煤炭消费。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在焦化、煤化工、工业锅炉、窑炉等重点用煤领域,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分质利用。有条件的地区,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业副产可燃气制备天然气,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煤炭,特别是散煤的消费。实施“地能暖村”节能减煤示范工程,鼓励因地制宜开发利用浅层地能替代散煤。到2020年,形成减量和替代原煤消费能力6000~9000万吨。

(9)能量系统优化工程。

按照能源梯级利用、系统优化的原则,对工业窑炉实施节能改造,推广应用热源改造、燃烧系统改造、窑炉结构改造等技术。推广普及中低品位余热余压利用技术,尤其是提高中小型企业余热余压利用率,推进余热余压利用技术与工艺节能相结合,提高企业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效率。深入挖掘系统节能潜力,提升系统能源效率。推广新型高效工艺技术路线,提高行业能源使用效率。到 2020年,形成 50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10)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围绕节能减煤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燃烧,重点支持中低品位余热的有机郎肯循环和螺杆膨胀发电、低品位余热用于城镇供热、燃煤锅炉超高能效和超低排放燃烧、工业用煤气化燃烧、水煤超临界制氢、民用散煤清洁高效燃烧、浅层地能开发利用、半导体照明等关键技术和装备产业化示范,加快推广高温高压干熄焦、无球化节能粉磨、新型结构铝电解槽、电炉钢等短流程工艺、铝液直供,智能控制等先进技术,实施一批重大节能技术示范工程。

2. 城镇供热可持续发展评价

对城镇供热模式的评价,不仅要考虑到技术性和经济性,还要考虑到资源的合理利用层面;既要保证城镇供热的安全性、舒适性,也要保证环境质量不被破坏,资源可持续利用。 

(1) 评价指标。

城镇供热评价指标,是对供热模式可持续发展水平的综合反映。以城镇供热可持续发展目标多元化为依据,以全面性、科学性、层次性、可比性、可操作性为原则,确定合理的评价指标。

(2) 评价方法。

将影响城镇供热可持续发展的因素划分出层次,通过层次分析法进行分析。

(3)针对城镇供热可持续发展采取的对策。

我国的城镇供热改革,一是为了调整能源结构,减少在供热中煤炭的使用比重,二是为了形成环境友好性可持续供热发展模式。针对这两项要求和目前我国的城镇供热发展现状,可进行以下几项改进:

1)增大供给。城镇人口的迅速增长,给城镇供热事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为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供热事业需增强发展力度,扩大供给。①大力发展热电联产项目。热电联产能够在节能、环保的前提下,保证供热质量,具有服务用户种类多的优势,是未来供热事业的主力军。为了改变以烧煤为主,地热和燃气为辅的供热现状,不仅需要抓紧对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还要及时把热电联产应用到实际供热中来,取代原有的供热模式。对于已经配备热电联产供热设施的区域,不再增设燃煤供热设施;对于已经存在的燃煤供热设施进行改造。②改造供热管网。供热管网关系到供热的效果,为了提高热使用率,达到较好的供热效果,要及时更新维护旧的供热管网,使供热管网与供热设施完美配合。

2)改革供热体制。目前,我国部分城镇在城市供热可持续发展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确定了几项供热体制方面的改革。①优化供热资源配置。城镇供热应打破原有的供热企业规模小、分布零散的局面,走城市供热规模化之路。供热主管部门应积极引导供热企业整合,推动重点企业重组与兼并工作,以规模大的、影响力强的企业为龙头,引领供热集团发展,形成规模大、发展步伐统一、建设规格统一的城市供热格局。此外,政府还应鼓励供热企业上市与发行债券,通过直接融资扩大企业发展规模。②完善供热收费方式。原有的以住宅面积为依据来收费的方式,严重影响了人们节约热能的意识。供热企业需要解决计热收费方式在推广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推广计热收费制度。计热收费工作不仅需要供热企业的努力,还需要建筑行业的大力支持。为解决建筑不保温的问题,建筑行业在施工时应推广使用节能保温材料,使用先进的保温技术,为计热收费工作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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