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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十四五”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城乡 建设行动方案》《“十四五”黄河流域生态 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

发布者:CHIC | 日期:2022-01-26 | 来源:住建部 | 阅读:1014

2022年1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十四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其中,《“十四五”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提出,要推动城市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改善城市能源结构,大力推进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在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带及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建筑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推动新建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加快应用太阳能,推动城镇既有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和居住建筑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鼓励农房屋顶、院落空地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电气化示范。推动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技术应用示范,实现就地生产、就地消纳、余电上网。推进城市绿色照明,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80%,减少无效照明。出台碳普惠总体实施方案,推广上海市低碳发展实践区、低碳社区建设经验,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工作。

《“十四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明确,扩展黄河流域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和改造范围。加大沿黄城镇清洁取暖指导和试点经验推广力度,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优先鼓励太阳能、地热、工业余热等资源丰富的地区利用清洁能源取暖。在兰州-西宁城市群、宁夏沿黄城市群、呼包鄂榆城市群、山西中部城市群等区域因地制宜推广高压余热供暖。到2025年底,沿黄青海、宁夏、陕西、山西、内蒙古、甘肃等上游和中游北方地区城镇清洁取暖率达到 80%以上,下游地区达到85%以上。


原文如下

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水务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

为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科学部署、积极推动“十四五”期间长江、黄河流域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我部制定了《“十四五”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和《“十四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十四五”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和《“十四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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