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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浙江省建立公共机构“零碳”管理与评价标准

发布者:CHIC | 日期:2022-08-16 |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 阅读:830

2022年7月22日,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编写的地方标准《公共机构“零碳”管理与评价规范》正式发布,成为全国公共机构领域首个可量化、可操作、可评价的“零碳”创建标准与评价细则。标准中,在能源管理方面提到,供热供冷系统优先考虑采用地源热泵或空气源热泵,设备采购应优先采用能效等级为一级的 产品。循环水泵、通风机等用能设备宜采用变频调速。


《公共机构“零碳”管理与评价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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