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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电网改造已投入970亿元支持清洁供热

发布者:CHIC | 日期:2020-10-20 | 来源:国家能源局 | 阅读:467

2020年10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国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发展规划司司长李福龙,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黄学农,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负责人李创军介绍能源行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提到,能源扶贫工作中农村用能方式深刻变革,电气化水平显著提升,用能清洁化程度不断提高,2018年清洁能源占农村能源消费总量的21.8%,比2012年提高8.6个百分点,秸秆和薪柴使用量减少了52.5%。北方地区冬季取暖更多地用上了电力、天然气和生物质能。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让430多万群众用上天然气。

在回答记者提问“十四五”时期能源行业在这个方面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时,章建华指出,要推进农村能源的变革。清洁化和智能化是未来农村能源变革的一个方向,在农村的能源消费中要进一步提高电力的比重,减少散煤的燃烧,推广清洁取暖,实现农村废弃物能源化的利用,比如沼气。同时,要结合智慧能源技术的发展,国家能源局准备支持一批整县域农村能源革命的示范工程,先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然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黄学农在就电力行业扶贫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方面,指出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电力行业的扶贫,充分发挥电力产业投资规模大、上下游拉动作用强的特点,坚持三个优先,优先支持北方贫困地区的清洁取暖工作位列第二。

第一个,优先支持贫困地区电网建设,提升供电保障能力。一是推动贫困地区的电力外送通道的建设。2012年以来,国家能源局组织有关电网企业推动建成了新疆到安徽,藏中联网,甘肃到湖南等一大批特大型电网工程,开工建设了乌东德电站送广东广西,青海到河南、陕北到武汉,阿里与藏中电网的互联,以及四川到江西等电网工程,通过这些电网工程的建设,不断扩大贫困地区电力外送规模,工程总投资合计3362亿元,输电能力超过5000万千瓦。二是推动贫困地区骨干电网的建设。推进“三区三州”和集中连片特困区的骨干电网建设。这方面累计投资达到2347亿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现在像新疆、西藏、四川、青海、甘肃等多个省区已经建成了750千伏和330千伏的骨干网架,已经实现了全部县域电网和主网的互联互通。通过加强电网的建设,我国的供电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到2019年,供电可靠率已经达到99.82%,综合电压合格率已经达到了99.8%,2019年人均居民生活用电量到了732亿度,比2015年增长了38%。这是第一个优先,优先支持贫困地区电网建设。

第二,优先支持北方贫困地区的清洁取暖工作,保障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温暖过冬。2017年发布了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五年规划,2017年以来,在北方农村地区因地制宜的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和可再生能源供暖,到现在为止,煤改气用户达到了1643万户,煤改电用户达到了1215万户,可再生能源供暖用户达到469万户,清洁取暖率由9%提高到了约28%,特别是重点地区的农村清洁取暖率已经达到了71%。北方农村地区推进清洁取暖,实际上对于替代散烧煤,改善大气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加大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升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到2019年底,煤改电的配套电网改造投资已经达到了970亿元,推进农村清洁取暖的基础设施的改造,这是一个方面。另外,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清洁取暖的运行,建成以后要能够运行,能够确保它平稳运行,确保老百姓温暖过冬,国家能源局发了一系列文件,每年坚持开会协调,解决运行当中的一些问题。特别是在资金安排、能源保障上,给予农村贫困地区一些政策倾斜。中央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的清洁取暖运行,进行适当补贴。

第三个优先,优先支持贫困地区的电力发展,推动贫困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一是保证贫困地区的电力供应。合理安排贫困地区电力项目的规划建设,在巩固化解煤电过剩产能工作成果的同时,支持地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布局扶贫项目,“十三五”期间,支持超过1600万千瓦的国家级贫困县的扶贫项目实现投产,这些项目总投资约66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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