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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庆:因地制宜发展清洁能源,打赢蓝天保卫战

发布者:CHIC | 日期:2018-12-13 | 来源:CHIC | 阅读:503

2018年12月10日,安庆市政府印发《安庆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是,到2020年,全面完成“十三五”约束性指标。全市PM2.5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降至43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省政府考核要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5年分别减少2512吨(下降16%)、4392吨(下降14.4%)。

《方案》提出,要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相关内容如下:

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2018年底,力争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实现“由增转降”,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量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散煤销售全部清零。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对石油加工业、炼焦、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新增耗煤(电力行业除外),实施煤炭消费量1.5倍减量替代。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严格控制燃煤机组新增装机规模,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区域内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送电满足。

实施“煤改气”和“以电代煤”。在落实气源、保障民生的前提下,在玻璃、铸造等行业积极推进天然气替代煤气化工程,有序实施燃煤设施煤改气。结合区域和行业用能特点,积极推进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居民生活等领域实施“以电代煤”。

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巩固燃煤锅炉淘汰成果。2018年底前,城区基本完成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2019年底前,城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全部清零;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燃煤电厂锅炉除外)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根据省政府安排,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的,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2020年底前,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

加强散煤治理。全面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和锅炉燃煤技术标准,做好散煤使用现状调查,制定散煤治理实施方案。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禁燃区内禁止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进一步加大洗选煤和配煤技术推广力度,逐步削减分散用煤和劣质煤使用比例。大力推广优质型煤和新型炉具,提高燃烧效率。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先进水平。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引导有条件县(市)、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加快建设和稳定运行秸秆电厂,鼓励发展固体成型燃料、纤维素燃料乙醇等生物质燃料。到2020年,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和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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