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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包头市推进供热计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CHIC | 日期:2023-07-17 | 来源:包头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阅读:651

2023年1月3日,包头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印发《包头市推进供热计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到调整供热计量价格。包头市目前供热计量价格执行包发改价字[2008〕586号文件,采用“两部制”热价,比例为基本热价占50%,计量热价占50%。居民计量热价17.8元/吉焦,非居民计量热价22.76元/吉焦,热计量价格明显偏低。2018年自治区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供热计量价格的指导意见》(内发改价字〔2018〕322号),市发改委要按照新的价格指导意见合理调整供热计量价格,建立合理的供热价格机制。




关于印发《包头市推进供热计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01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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