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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作为所在地区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燃煤机组名单的公示

发布者:CHIC | 日期:2019-07-31 | 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 阅读:658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清洁高效利用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19〕117号)要求“除所在地区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机组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关停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及配套锅炉。”现根据各市梳理上报情况,将全省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作为所在地区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的燃煤机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7月29日-8月2日。在此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能源局反映。

联系人:张勇,电话:0531-68627620,0531-68627737;传真:0531-68627732


附件:山东省30万千瓦以下作为所在地区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的燃煤机组名单.xlsx

山东省能源局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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