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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政协“推动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协商议政成果得到有效转化

发布者:CHIC | 日期:2019-08-12 | 来源:青海日报 | 阅读:482

近日,省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及工程办公室印发《青海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2019年工作要点》,《工作要点》围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对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家园等重点工作提出了72项具体实施内容。省政协2018年“推动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双月协商座谈会所提的 “完善清洁供暖实施方案”“加强清洁电能建设”“争取将我省取暖任务较重的地区纳入国家清洁能源取暖示范城市”等协商议政成果在《工作要点》制定过程中得到了充分吸收和转化。

我省具有清洁能源供暖的独特优势,也已具备实施清洁能源供暖的基本条件。推动清洁能源供暖,减少污染排放,保护好生态环境,维护好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是青海省的政治责任和神圣使命。为此,省政协将“推动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 作为2018年度的重点专题协商课题,组织30余名专家学者型委员,深入全省6市州10个太阳能、电力、天然气、地热等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点,开展了扎实的调研工作。2018年10月,在省政协2018年第五次双月协商座谈会上,政协委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省情实际,针对“清洁能源供暖的认识还不到位、统筹谋划和分类推进不够,清洁能源供暖设施建设成本高,缺乏政策配套,清洁能源供暖运营成本高,缺乏有效扶持举措,清洁能源供暖技术还不能完全满足供热需求”等问题,提出了很多富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双月协商座谈会的协商成果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宁做出批示,肯定双月协商会报告很有针对性、时效性。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政协协商民主成果,特别是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尊重委员建议、吸收采纳政协意见和协商成果,在推动清洁能源供暖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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