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焚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2019年8月27日,生态环境部首次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焚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危险废物焚烧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而制定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此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焚烧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危险废物焚烧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此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标准名称、编号以及具体内容见附件:《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焚烧》(HJ 1038-2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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