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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印发《大连市清洁供暖项目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CHIC | 日期:2019-09-11 | 来源: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阅读:473

随着取暖季节的到来,北方各省市加快了清洁取暖的推进工作。

为有效推进大连市清洁取暖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8月17日,大连市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等六局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印发《大连市清洁供暖项目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

通知适用范围为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清洁供暖项目,包括:燃煤热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大型燃煤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大型燃煤锅炉房与热电厂合作项目;居民供暖、工业企业、服务业燃煤锅炉房改为使用清洁能源项目;农村清洁供暖项目。

通知指出要拆除居民供暖、工业企业、服务业燃煤锅炉拆除和淘汰工作,改为天然气、电、生物质等清洁能源供暖。补贴金额为:燃煤锅炉改天然气、电锅炉(含热泵)供暖的,按20万元/蒸吨进行补助。



详细通知内容见附件:关于印发《大连市清洁供暖项目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2).pdf

附件原下载地址:关于印发《大连市清洁供暖项目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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