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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桥西区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对使用清洁煤的居民实行补贴

发布者:CHIC | 日期:2019-10-10 | 来源:中国共产党张家口市桥西区委员会宣传部 | 阅读:531

张家口市作为国家清洁能源取暖试点城市,冬季清洁供热试点主要围绕“热源清洁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两大任务开展,城区范围内推进集中供热及分布式电供暖等多种技术路线应用,农村地区推进分布式电供暖、分户式电供暖、太阳能蓄热取暖及其他可再生能源供暖等多种技术路线应用。

计划到2021年,主城区实现清洁取暖率100%,所辖县实现清洁取暖率70%以上,农村实现清洁取暖率40%以上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张家口市正在以创新投融资模式、多方筹措资金保障清洁供热任务逐项落实、逐年落实。

张家口市桥西区为做好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特制定《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通告》,通告要求全区一律禁用劣质散煤供暖,对使用清洁煤的居民实行财政补贴。


通告全文如下:

为做好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保障全区广大群众清洁温暖过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通告。

01全区范围实行清洁供暖

清洁供暖包括全区城乡居民集中供暖、电代煤供暖、气代煤供暖、洁净型煤和优质无烟煤供暖。

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居民一律不准再使用劣质散煤供暖。

02严格散煤管控

执行国家《商品煤质量民用散.煤》(GB34169-2017)“无烟1号”强制标准和《商品煤质量民用型煤》(GB34170-2017)“型煤1号”强制标准,并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在全区范围内严禁生产、运输、销售未达到国家、省有关煤炭质量规定的散.煤,严厉打击散煤非法经营行为,全面取缔无照经营散煤摊点,严厉打击流动销售散.煤行为。

一经查出非法散煤经营行为,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桥西生态环境分局、桥西公安分局开展联合执法,一律查扣,并从严从重处罚。

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3对清洁煤进行补贴

按照省、市要求,我区将对城市居民使用洁净型煤、优质无烟煤的居民实行财政补贴。

城市居民及永丰堡村、五墩村、翠屏庵村、苏家桥村、外东窑子村、东湾子村、孤石村、元宝山村等城市近郊的8个村补贴供应洁净型煤,购买洁净型煤的居民每吨需支付400元;东窑子镇其他各村补贴供应优质无烟.煤,购买优质无烟.煤的居民每吨需支付500元,其中城市居民每户补贴供应总量不超过1.5吨,农村居民每户补贴供应总量不超过2吨,超出部分不予补贴;对居民在公告之前购买储备的劣质散煤,必须置换成清洁型煤或者优质无烟煤。

04鼓励群众参与举报

全区广大群众要积极配合散煤治理和清洁煤的推广工作,自觉抵制使用劣质散煤,如发现偷卖、偷用散煤或倒卖洁净型煤、优质无烟.煤套取资金的行为,欢迎大家积极参与举报。


原文链接: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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