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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印发《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及《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指引》的通知

发布者:CHIC | 日期:2019-10-11 | 来源:国家发改委 | 阅读:463

2019年10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及《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指引》的通知。

《指引》强化企业债券发行环节信用管理,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指引》要求,发行参与人应按规定或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未履行规定或协议约定的相关行为计入信用记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通知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及《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指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决策部署,完善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制度,提高发行效率和质量,我们研究制定了《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及《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指引》,现予发布,请在工作中遵照执行。《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暂行)》及《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指引(暂行)》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9月24日

附件:

《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pdf

《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指引》.pdf


原文链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及《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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