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9日,唐山市委办公室、唐山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10月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要完成重点行业环保治理任务,其中锅炉治理任务:完成574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任务,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达到5mg/m³、10mg/m³和30mg/m³限值要求。且改造任务要在10月31日前完成。自11月1日起,由属地政府对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生产装备实施停产整治或实施差别电价。
方案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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