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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保障农村清洁取暖,新的取暖方式没有稳定前,旧取暖设施不予拆除

发布者:CHIC | 日期:2019-10-17 | 来源:生态环境部 | 阅读:477

2019年10月17日,生态环境部就刚发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具体目标、举措等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在回答《方案》在保障农村居民清洁取暖和温暖过冬方面有哪些考虑的问题时,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以往的经验表明,清洁取暖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改善空气质量最关键的举措,对降低PM2.5浓度的贡献率达1/3以上。在清洁取暖推进中,我们始终坚持五个原则

一是坚持统筹协调温暖过冬与清洁取暖,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第一原则;

二是坚持以供定需、以气定改,根据天然气签订合同量确定“煤改气”户数;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多元施策,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

四是坚持突出重点、有取有舍,重点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散煤治理;

五是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在新的取暖方式没有稳定供应前,原有取暖设施不予拆除。

今年秋冬季,为完成散煤治理任务,将清洁取暖这件为民造福的事办好,《方案》提出以下措施:

一是合理确定年度散煤治理任务。各地根据气源电源等落实情况,合理制定2019年散煤治理计划,“自下而上”确定散煤治理任务。根据各地上报,2019年10月底前,“2+26”城市完成散煤替代524万户。各地散煤治理任务中,“煤改电”、集中供热、地热能等方式替代比例超过50%,更加突出多种方式替代,较大程度缓解天然气保供压力。

二是全力做好气源电源供应保障。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快2019年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建设,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向,采暖期新增天然气重点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等倾斜,保障清洁取暖与温暖过冬。完善调峰用户清单,夯实“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地方政府对“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和天然气互联互通管网建设应给予支持,统筹协调项目建设用地等。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对“2+26”城市做到全覆盖,全面加大支持力度。加大价格政策支持力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居民“煤改气”采暖期天然气门站价格不上浮。各地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农村居民天然气取暖运营补贴政策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

四是严防散煤复烧。对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出现散煤复烧问题。地方政府依法将其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制定实施配套政策措施,从供应侧管住煤炭流入。同时,要加大清洁取暖资金投入,保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原文链接: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就《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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