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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生物质能全领域进入鼓励目录

发布者:CHIC | 日期:2019-11-07 | 来源:国家发改委 | 阅读:566

2019年11月6日,国家发改委何立峰主任签署发布29号令显示,已经于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目录列出了国家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类标准,其中生物质能的工程项目与装备制造等全领域进入了鼓励类目录。 

具体项目如下:

农林业第17条、18条:

17、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肥料化利用,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基料化利用,秸秆原料化利用等)

18、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沼气工程、生物天然 气工程、“三沼”综合利用、沼气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热,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废弃菌棒利用,太阳能利用)

电力第23条、26条:

23、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

26、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

新能源第5条、6、7、8、9条:

5、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物燃油(柴油、汽油、航空煤油)

等非粮生物质燃料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

6、生物质直燃、气化发电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7、农林生物质资源收集、运输、储存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农林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设备、锅炉和炉具制造

8、以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生活垃圾、工业有机废弃物、有机污水污泥等各类城乡有机废弃物为原料的大型沼气和生物天 然气生产成套设备

9、沼气发电机组、沼气净化设备、沼气管道供气、装罐成套 设备制造


文件原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29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已经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同时废止。

附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pdf


主任:何立峰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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