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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 打造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要加强清洁能源应用

发布者:CHIC | 日期:2019-11-22 | 来源:国家发改委 | 阅读:481

2019年10月26日,发改委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方案》中要求要打造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要着力发展绿色经济。依托湖荡水网、田园风光、古镇文化等资源,提升旅游休闲、文化创意、健康养生等产业品质和能级。围绕环淀山湖、元荡、汾湖联合打造马拉松、自行车、水上运动等体育活动品牌,大力发展体育产业。融合科技、人文等元素,培育发展生物科技农业、创意农业、观光农业、“互联网+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第三方服务、绿色金融等产业,加强交通运输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培育绿色新动能。

通知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改地区〔2019〕1686号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国务院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的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10月26日


附件:《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pdf

原文链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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