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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看河北2019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未来更严格的工业炉窑、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地方排放标准将出台

发布者:CHIC | 日期:2019-11-29 | 来源:河北省政府 | 阅读:508

2019年11月19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河北省坚决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介绍了2019年河北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以及组织实施“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有关情况。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河北省在2019年做了哪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空气质量:

截止2019年11月18日,河北省PM2.5平均浓度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0%;1-10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55,与2018年同期持平;优良天数184天,优良天数比例为60.5%;其中10月份,全省PM2.5平均浓度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5%;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85,同比下降10.4%。特别是今年5-9月份,全省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33、35、32、24、33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产业结构:

截至2019年10月底,河北省完成压减炼铁产能733万吨,炼钢产能718.75万吨,压减煤炭产能1006万吨,淘汰火电产能50.6万千瓦;实施停产水泥产能352.3万吨;停产焦化产能270万吨;停产平板玻璃产能660万重量箱;省定18家重污染工业企业全部完成退城搬迁改造;全省新排査发现“散乱污”企业4123家,完成整改3573家,基本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全省钢铁、焦化行业分别完成超低排放改造99个、61个,深度治理燃煤电厂66个,完成重点行业VOCs深度治理264家,完成重点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424家。

能源结构:

截止2019年11月7日,河北省共计完成气代煤电代煤工程220.849万户,完成洁净煤配送527.69万户、431.26万吨,完成型煤炉具配送96.71万户;取缔散煤销售网点500家;淘汰燃煤锅炉2715台3072蒸吨,完成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7594台23283.2蒸吨,完成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提升改造346台20558.7蒸吨。

交通运输结构:

截至2019年10月底,河北省完成地方铁路货运量3.93亿吨,开通多式联运线路29条,完成多式联运集装箱班列22.86万标箱,累计建成港口高压岸电29套,推广新能源汽车6.44万辆标车。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行动,累计查处黑加油点3158座、非法流动售油车1486辆,收缴油品6492.8吨;全省2019年7月1日起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标准。

用地结构:

严格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强力推进建筑工地、城市道路、城乡裸露地面、企业料场、公路和露天矿山“六尘共治”。

截止2019年10月底,全省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5195个,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5147个,安装PM10在线监测系统5156个;完成工业企业料堆场改造267家,治理修复绿化露天矿山迹地714处,停产整治露天矿山792家;全省设区市、县级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分别为89.9%、85.6%,均达到省定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目标。

差异化管控:

研究制定31个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分级管控绩效评价指标和9个其他行业绩效评价指标,针对5.56万家涉气企业,制定了“一企一策”应急减排清单,对40个高排放、高污染重点行业的2.2万家工业企业,分级提出差异化管控和应急减排要求。大力推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建设,预警发布准确率和重污染天气过程捕捉率均达90%以上。组织生态环境、发改、商务等部门对国家和省重点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出口型企业逐一核查评定,建立了涉及1640个(家)项目(企业)的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严防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

督察执法:

坚持督政与查企相结合,常态化开展专项督察执法。先后组织对散煤复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蓝天保卫月驻点帮扶等,持续开展大气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累计检查企业10万多家次,查处并督促整改涉气环境问题5.8万多个,有效解决了一大批环境污染问题。同时,对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和定点帮扶交办我省的5686个问题,督导各地按时完成整改销号。

考核问责:

对2018年度考核优秀的衡水等9个市和沽源县等10个县给予总计9800万元资金奖励。对未完成2018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年均浓度排名全省后三位的唐县、顺平县、滦平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问责。对2018-2019年秋冬季未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问题突出的保定市、廊坊市和定州市,以及望都县、唐县、保定市清苑区、霸州市和廊坊市广阳区政府主要或分管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坚持每月通报考核,对5个设区市政府和79个县(市、区)党委或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对11个县(市、区)实施区域限批,1-9月份共奖惩市、县资金5080万元。四是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建成省大气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已具备空气质量监测、空气质量预报、重点排污企业监控、移动污染源监控、建筑施工工地、露天禁烧、应急减排措施、清洁取暖、网格化监管、远程执法、目标管理、数据中心等功能,接入国控、省控、乡镇、港口、园区空气质量监测站点2632个,企业5535家,秸秆禁烧监测点4336个。全省纳入网格化监管的企业达到6.8万家。同时,设立“大气环境突出问题举报平台”和“大气环境问题曝光台”,加强社会监督,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未来,河北省将继续大力实施清洁取暖和散煤清洁替代工作。清洁取暖,特别是气代煤电代煤是解决散煤污染的最有效路径,据测算,“双代”对PM2.5浓度改善贡献率达到40%以上,环境效益十分明显。在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的前提下,进入采暖季后,我们的主要任务是严防清洁取暖工程覆盖地区的散煤复燃,持续组织开展打击劣质煤销售行动,严格禁止和查处散煤流通使用。同时,继续推进35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治理。

在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方向上,重点是巩固“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成果,保持严惩严治高压态势,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持续加大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大力实施工业炉窑专项治理,对涉VOCs排放企业实施全过程治理,全链条管控,严防跑冒滴漏。同时,加快出台更加严格的工业炉窑、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地方排放标准,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清理无证排污单位,严厉查处无证非法排污行为。


原文链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河北省坚决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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