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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再发文强调阶段性阶段用电成本政策落实 明确煤炭等高耗能行业范围

发布者:CHIC | 日期:2020-02-28 | 来源:国家发改委 | 阅读:515

2020年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明确阶段性阶段用电成本政策落实相关事项的函》,  函中进一步明确高耗能行业范围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除以上行业外的工业用户及全部商业用户可享受电价95折优惠,确保降成本红利及时传导至终端用户。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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