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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报告2019丨融资篇:一、银行贷款之银行贷款在清洁供热产业中的应用

发布者:CHIC | 日期:2020-08-24 | 来源:CHIC | 阅读:712

第六篇 融资篇

一、银行贷款

2.银行贷款在清洁供热产业中的应用

(1)清洁供热资产质押贷款

清洁供热资产质押贷款是商业银行向申请人提供的以申请人自身拥有的清洁供热资产作为质押的授信业务。

在清洁供热项目注册后,商业银行可以接受该项目的排污权抵押,为企业提供短期流动性贷款。该贷款不仅可以帮助企业盘活未来的清洁资产,还可通过银行专业人员对清洁供热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帮助企业提高清洁供热项目运行管理效率,促进污染物减排。排污权抵押贷款是排污权交易的市场化行为,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对排放的调节作用非常明显。排污权质押和供热收费权质押已有成功的案例。从实际出发,由于清洁资产存在不确定性,且未来的清洁资产价值评估也有困难,银行开展此类业务需要承受较高的风险。

2008年,浙江绍兴市作为全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单位,建立了排污权交易制度,实行总量控制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截至2018年上半年,绍兴市排污权交易累计2518笔,交易金额5.4亿元;累计完成排污权抵押贷款1394笔,共放贷400.52亿元。

2010年8月,河北省唐山市采用城市供热收费权质押方式,向区域内某民营热力公司发放固定资产贷款用于支持城市集中供热工程项目,这也是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的首笔供热收费权质押贷款。该项目建成后,取缔燃煤锅炉约127台,减少煤尘排放9240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403吨,节约燃煤38.5万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银行保理

保理,又称托收保付,是银行与卖方企业签署合同,卖方企业采用赊销方式进行交易所形成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银行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包括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和信用风险担保等。保理的核心在于应收账款转让。对那些获得CERs签发的CDM项目开发企业来说,它们获得的CERs收益权可以看成是应收账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能够为CDM项目开发企业提供一笔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CDM项目开发企业将CERs收益权出售给银行,就可以提前获得该应收账款的支付。

山东济南某省级工业园区采用BOT方式,公开招标第三方提供新型环保锅炉设备,并邀请龙信国际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进行保理。BOT方案计划为地方政府购买A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上市公司)的锅炉等设备,合同约定2019年年底进行设备的产权移交,设备验收之后、产权移交之前委托A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B热力公司进行经营。保理公司在综合考虑该BOT项目风险情况后,提出在资产前段引入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先以直租形式介入,拿到设备所有权,保理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形成的资产业务做融资租赁保理,解决了设备产权问题。该业务模式以未来具备稳定可靠经营现金流的基础资产为标的,引入租赁模式,以商业保理公司为资产服务商和原始权益人,成功实现了操作未来应收账款的创新业务模式。

(3)节能减排贷款

节能减排贷款是银行为节能减排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发放的贷款,项目类型包括能效提高项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污水处理和水域治理项目、脱硫脱硝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项目、节能减排设备生产项目、其他节能减排项目等。节能减排流动资金贷款是银行为节能减排项目流动资金周转发放的贷款。两个产品的区别主要在于贷款是用来对固定资产投资还是支持流动资金。

河北银监局督促辖内银行机构严格落实“绿色信贷”政策,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对发生环保违约的客户进行融资压缩或提前收回,将信贷投放重点向绿色、环保产业倾斜,助推雾霾治理。根据公开数据统计,2012年至2016年一季度末,河北省银行业机构累计投放节能减排贷款超过2000亿元;其中,累计发放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贷款699.97亿元、节能减排技术创新贷款175.15亿元、节能减排技改升级贷款1166.17亿元。

国际金融公司(IFC)中国节能减排融资项目,是为应对中国能源与环境挑战而推出的一个创新型市场化解决方案。节能减排融资主要用于终端用能企业、供热企业及合同能源服务公司等计划实施的项目。预计节能量不低于15%的项目或者可再生能源项目,可以向中国节能减排融资项目的合作银行申请贷款。根据已有实践经验,能效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需要资金和技术的密集投入,企业往往需要通过银行来获得融资。而银行由于对新兴可持续能源市场的不了解,缺乏相关的项目识别和风险把控能力,对能效和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贷款非常严格,从而使不少项目开展企业出现融资难的问题。对此,中国节能减排融资项目从两个方面加以解决。一方面,通过风险分担机制,IFC为合作银行能效和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担保,分担银行贷款财务风险;另一方面,通过技术援助,IFC帮助合作银行掌握技能,提高为能效和可再生能源项目融资能力,建立客户群和投资组合。

(4)绿色票据再贴现

“绿色票据再贴现”是中国人民银行对绿色票据完成贴现的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支持的行为,而“贴现”是金融机构为商业汇票的持有人在票据到期日前提供资金的行为。

2017年6月,国家启动新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过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支持环境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新疆积极开展绿色项目库建设,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在三个试验区新增的企业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项目贷款),及其他各类有关的项目融资金融产品,必须投向绿色项目库中的项目,从而统一了绿色项目支持标准,明确了绿色金融服务对象。截至2018年6月,三个试验区共有237个涉及污染防治、污水处理、清洁能源等环境治理内容的纯绿项目纳入项目库。

2018年6月20日,人民银行克拉玛依中心支行成功办理新疆首笔绿色票据再贴现业务,实现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突破。西北五省区首家绿色支行——昆仑银行钟楼支行在克拉玛依市成功挂牌后,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指导克拉玛依市中心支行建立再贴现管理制度并多次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最终向其授权再贴现业务权限并下达限额3亿元,用于支持克拉玛依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票据贴现。绿色票据资金主要投向克拉玛依市石油石化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落地原油等污染物无害化处理等改造项目。

另外,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积极向主管部门争取,获得绿色票据再贴现政策支持,对满足其认定标准的绿色企业票据优先受理再贴现申请。截至2018年6月末,兴业绿色票据贴现规模已经超过3亿元,据悉,该资金主要投向于工业和建筑节能改造、清洁能源供给以等绿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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