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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者:CHIC | 日期:2020-11-23 | 来源:国家财政部 | 阅读:598

2020年10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针对上报非常规天然气预计抽采利用情况,提前下达2021年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非常规天然气奖补资金预算总计325990万元。

 

完整内容如下

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建〔2020〕477号

 

辽宁、黑龙江、安徽、江西、山西、河南、湖南、四川、云南、重庆、贵州、陕西、甘肃、新疆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190号),结合你单位上报的非常规天然气预计抽采利用情况,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1年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具体方向及金额见附件。

上述资金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项目名称为“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为“Z145110010021”。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厅(局)根据非常规天然气抽采利用情况,统筹使用非常规天然气补贴资金,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相关企业非常规天然气抽采利用的日常管理,及时掌握有关企业非常规天然气抽采利用动态,确保非常规天然气抽采利用数据真实准确和补贴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

1. 2021年非常规天然气奖补资金预拨汇总表

3. 2021年度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不发地方)

4. 2021年度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分发地方)

 


财政部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1—2021年非常规天然气奖补资金预拨汇总表.xls

附件3—2021年度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不发地方).xlsx

附件4—2021年度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分发地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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