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关于征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2年11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5000 吨标准煤以上(建设地点、主要生 产工艺和设备未改变的改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其他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进一步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利用能源,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24日。请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
2.修订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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