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天津市节能降碳专项资金补助备选项目的通知》
2022年12月30日,天津市发改委、天津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天津市节能降碳专项资金补助备选项目的通知》,《通知》指出,申报范围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高效设备推广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降碳技术示范项目、资源循环利用项目、清洁生产改造项目。其中,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根据项目年节能量,给予用能单位400元/吨标准煤的资金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4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天津市节能降碳专项资金补助备选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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