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发布《西安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2019年10月2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西安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并公布了《西安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明确西安市要全力推进“2+17高效措施”(2大任务、17项举措),通过热源清洁化(15项举措)和建筑能效提升(2项举措),实现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清洁取暖方式,构建清洁、高效、节能的供暖体系,力争实现城区、县城、平原农村地区清洁供暖率达到100%;城区和县城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100%完成节能改造,新建居住建筑节能标准在陕西省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30%。
《方案》要求具体目标要达成:
热源清洁化,通过重点实施集中供热、分散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等热源建设项目,新增清洁能源供暖面积21181万平方米;建筑能效提升,计划三年示范期内,对城区和县城地区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要求、建筑能耗高的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机电系统和运行管理方式进行改造或者更新,目标改造面积约1765万平方米;空气质量提升,三年示范期内,巩固并进一步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成果,以颗粒物(PM10、PM2.5)污染防治为重点,协同推进二氧化碳(CO2)、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粉尘等污染物控制。示范期后,力争实现全市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优良天数进一步增加的目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通知原文如下:
《方案》全文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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