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发布《高新区创新发展局关于征集西安市清洁取暖示范项目的通知》
2019年12月25日,西安高新区创新发展局发布《关于征集西安市清洁取暖示范项目的通知》,《通知》中提到,西安市取暖办将在后期统筹清洁取暖中央专项资金,给予示范项目建设资金奖励,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
通知原文如下:
西安高新区创新发展局发布关于征集西安市清洁取暖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交住建局、农水局、相关企业: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西安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和市发改委《关于征集西安市清洁取暖项目的通知》要求,为扎实稳妥推进高新区清洁取暖各项工作,强化高新区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效果,发挥特色项目的引领标杆作用,现开展清洁取暖示范项目征集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项目类型包括污水源热泵供热项目、中深层地热能供热项目、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及其他热源清洁化项目(如地源热泵供热、空气源热泵供热、入户“煤改电”“煤改气”供热、农村公共建筑热源侧优化提升等,其中入户“煤改电”“煤改气”项目需以整村为单位申报,农村公共建筑热源侧优化提升示范项目优先选择结合整体改造同步实施的项目)。
(二)申报项目备案或审批时间不早于2018年1月1日(提供备案或审批文件);
(三)申报项目竣工或投产日期在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提供完整竣工验收资料或由区县、开发区出具的已投产使用证明);
(四)申报项目入选西安市清洁取暖示范项目后,须纳入西安市清洁取暖管理平台,由管理平台对其清洁取暖效果、设备运行状态、能源消耗情况等进行监测与展示。
二、项目申报和审定
(一)申报单位填写《示范项目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备案或审批文件,报送至创新发展局;
(二)创新发展局将申报项目汇总后报市发改委(市取暖办),市取暖办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技术亮点、示范效应等进行综合评估,按照择优原则从申报项目中选取示范项目,纳入西安市清洁取暖示范项目库。
(三)市取暖办将在后期统筹清洁取暖中央专项资金,给予示范项目建设资金奖励,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
请各镇(街),有关部门收集汇总申报清洁取暖示范项目的相关申请表及项目资料(胶装),于12月30日12:00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资料反馈创新发展局。
附件:高新区清洁取暖示范项目申请表(申报单位填写)
西安高新区创新发展局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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