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发布《青岛西海岸新区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已开展改造项目补贴资金补贴至2020年采暖季
2020年4月3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方案》指出2020继续对“气代煤”、“电代煤”、集中供热等工程进行补贴,其中:
气代煤燃气炉供暖,按3000元/户的标准一次性补贴;电代煤供暖,对使用热泵类电采暖设备购置、安装及住户电表以内管线改造费用,按照5000元/户的标准一次性补贴,不足5000元/户的据实补贴;生物质锅炉供暖,按照1000元/户的标准一次性补贴;以村(居)为单位实施区域集中供热的可再生能源取暖、多能互补取暖等清洁取暖工程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的评估可供热面积,按照55元/平方米且每户不高于3850元的标准一次性补贴;节能保暖工程,按照5000元/户的标准一次性补贴。
《方案》明确,本方案出台前2018年以来已先行开展清洁取暖工程未落实补贴资金的,由镇(街道)上报区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进行确认,参照本实施方案落实补贴。补贴资金补贴至2020年采暖季,2021年后农村居民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执行。
方案全文如下: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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