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0年7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6日。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对《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三级分类进行了细化,增加为四级分类。其中:一级分类包括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六大类。二级和三级分类延用《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的基本思路,增加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有关绿色农业、可持续建筑、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的分类层级,并扩展了农业和生态保护等领域的支持项目范围。四级分类与《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三级分类名称保持一致,基本涵盖《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的相关绿色产业和项目。
完整通知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关于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国内绿色债券市场,统一国内绿色债券支持支持项目和领域,依据《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起草了《关于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reenfinance@pbc.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邮政编码:100800)(在信封上注明“绿债目录”字样)。
3.将意见传真至:010-6601648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6日(拟公开征求意见30天)。
附件1:关于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8日
原文链接: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关于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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