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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布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者:CHIC | 日期:2020-12-04 | 来源:广州黄浦区发改局 | 阅读:1420

2020年12月1日,广州市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修改)(征求意见稿)》及《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实施细则(修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称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0日。

其中,《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修改)(征求意见稿)》明确,支持绿色产业项目引进建设。对新建立的符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的重大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后补助奖励,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奖励1亿元。

大力建设“互联网+”智慧能源,优化区域能源结构,推进能源使用精细化管理,建设用于采集电力、热力等能源数据,实现数据查询和监测,反映能源利用状况等的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并完善能源管理机制和架构,推进能源消耗精细化管理,与市节能信息平台对接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

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项目,在区内实施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热泵、水源热泵、地源热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项目的,按照实际投资总额的20%给予项目实施单位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在我区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的,按照1000元/千瓦给予设备投资补贴;对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达到70%及以上且年利用小时在2000小时及以上的,按照2000元/千瓦给予设备投资补贴;对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达到80%及以上且年利用小时在3000小时及以上的,按照2500元/千瓦给予设备投资补贴。每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完整内容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修改)(征求意见稿)》及《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实施细则(修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我局对即将到期的《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及《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按照相关规定,现将《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修改)(征求意见稿)》及《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实施细则(修改)(征求意见稿)》征集社会公众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0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邮寄: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一号行政服务中心E栋317室(邮编:510530);

二、电话:020-82111953/82112559;

三、电子邮箱:lidan@gdd.gov.cn。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2020年12月1日

 

 

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修改)(征求意见稿)

附件2: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实施细则(修改)(征求意见稿)

附件3:征求意见反馈表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修改)(征求意见稿).doc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实施细则(修改)(征求意见稿).doc

广州发布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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