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8日,天津市发改委印发《天津市2021年节能工作要点》,《工作要点》明确2021年,天津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8300万吨标准煤以内。
天津将完善政策引导机制。制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明确支持范围,创新支持方式。实施余热余压利用、锅炉节能改造等工程。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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