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型智慧供热概述
1.新型智慧供热的内涵外延
“狭义的智慧供热”主要是供热系统自身的升级优化,是指以供热信息化和自动化为基础,在现有集中供热管网体系下,对“源-网-站-户”各环节进行智慧化升级改造,并通过智慧供热平台的综合调节,实现系统全过程的信息互联、供热调控的智能决策、基于模型和数据的科学决策。

“广义的智慧供热”或“新型智慧供热”是在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战略统筹下,供热行业要做到“向内看”“向外看”的转型升级,做好“源-网-荷-储”全域协同,实现热力系统与电力系统协同、计量与调控协同。

新型智慧供热以节能降碳、提升供热安全保障能力为主要目标,以供热信息化、自动化和数字化为基础,通过新一代数字化技术与供热系统“源-网-荷-储”全过程的深度融合,实现按需供热和精准供热。其范畴涵盖煤电供热改造、供热管网节能降碳改造、建筑节能改造等,推广多能互补、大数据调度调控系统、供热计量,协同推进节能、减污、降碳、扩绿,全面提升供热系统安全高效绿色低碳水平,保障居民清洁温暖舒适过冬。
2.供热计量的发展现状与意义
供热计量是构建新型智慧供热系统得必要环节。“源-网-站-户”各环节物料、热量、温度、压力等参数的计量,是实现供热系统调控、能耗双控、碳排放控制的必要手段,对构建新型智慧供热系统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和支撑性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装置累计安装面积约为25亿平方米,其中实现供热计量收费的面积约为10亿平方米,有15亿平方米的供热计量装置闲置浪费。2019年,北方采暖地区新建建筑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面积约为4亿平方米,占新建建筑的比例为68%;同步实现计量收费的面积约为2亿平方米,占新建建筑的比例为34%。供热计量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严重滞后。我国供热市场发育不充分,政府与企业权责边界不清,供热企业承担着市场和民生保障双重属性,垄断现象相对突出,对政府补贴的依赖性较强,市场主体地位没有完全确立,缺乏市场竞争,服务意识不强,质量和效率不高。供热企业只满足于低水平的“保供”,对供热计量没有动力。供热市场主体推进热计量不积极。从供热企业角度看,供热价格与成本倒挂是主要原因。一方面,部分老旧居住建筑隔热保温性能差,热损失较大,既增加住户采暖费也增加供热企业能源成本。如实施按热收费,供热计量装置投入一般由供热企业承担,加上后期运维更换,成本较高。另一方面供热计量收费多“多退少不补”或“多退少补但上封顶”政策,供热企业收益可能低于按面积收费。从用户角度看,对分户供热计量及相关政策的“不认同”是最大障碍。一是用户对供热计量装置的准确性存疑,部分用户反映采暖费用上涨但舒适性并无改善,不愿按计量缴费;二是分户计量收费计算方式相对复杂,需要预交费然后退费,且退费过程中用户感受度和满意度较差。因此大部分居民仍倾向按面积收费我国多数城市现行居民供热价格已执行10年以上,价格与成本长期倒挂,供热企业亏损严重。多数城市直接按面积热价反推出计量热价,未考虑供热计量本身的成本。根据测算,供热计量成本由热计量装置折旧费、热表检定拆装清洗费和远传维护费三部分构成,成本在2元/平方米至3元/平方米。多数城市为提高居民参与的积极性,规定供热计量收费执行“多退少不补”政策,亏损由供热企业承担,与“多用热多交钱、少用热少交钱”的供热计量目标相悖。部分城市要求供热企业“停暖不收费”,未考虑供热企业的设备折旧、运行维护、人力投入等固定成本。由于热属性的影响,热量能通过墙传导至周围用户和室外,所以热用户用热时并不是孤立的,与周围用户、室外环境有着紧密的联系,室温相同的前提下要达到相同的供暖温度所需的供热量与建筑的围护结构、房间的朝向和位置以及周围热用户的使用情况有很大关系。因此对于不同地区不同位置的用户收费标准不能实行一刀切政策。对于邻户传热问题,可以在确定基础热费和可变热费时,考虑一定的空房率;或采取分楼计量,楼内按面积收费。基础热费与可变热费之间的比例需要依靠当地建筑大量的能耗数据分析来确定,且热价又受政务等部门的宏观调控以及物价水平的影响,因此收费标准的算法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因此,要想确保热计量收费的公平性,必须由政府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对现有收费制度进行完善,并制定措施保证能够顺利实施。目前供热系统老旧现象突出,尤其是东北、西北地区,“跑、冒、滴、漏”现象较为普遍,供热系统运行工况失调现象明显,热用户冷热不均,供热量与需热量不匹配,能源浪费严重。供热系统自动化调节水平低,主要依靠经验和人工进行调节,无法满足供热计量的变流量自动调节的要求。部分既有建筑还没有节能改造,加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供热计量改造的区域重合不够,影响了供热计量收费的效果。计量装置不满足需要。新建小区的计量装置往往由房地产开发商安装建设,产品选型往往质量堪忧、以次充好。一些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小区,供热计量装置在试用结束或损坏后,长期闲置,供热企业也未按供热计量收费。多数城市缺乏有效的装表和收费的衔接机制,仍由开发商选表、安装。而开发商所购的计量装置质量差、售后服务差,供热企业不愿或不能实施计量收费。多数地方政府虽然成立了相关领导协调机构,但绝大多数地方没有真正开展相关统筹协调工作,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调机制,没有形成合力。部分城市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质量监管、验收环节没有形成闭合管理,新建建筑没有按照要求安装计量装置或安装的计量装置达不到质量要求。对于收费方式,社会存在争议。按面积收费、按热收费还是二者有机结合,哪种才是更加科学合理的供热计量收费方式还存在一定争议。供热计量收费法规体系不完善。目前,电、水、气、热四项城镇公用事业中,只有供热尚未出台专门条例,不利于供热计量收费工作落实开展。三是政府部门不协同。供热计量涉及城乡建设、财政等多部门职责,财政等部门参与度不高,政策协同有待加强,未形成工作合力。目前德国、丹麦、法国、波兰、瑞典等集中供热为主的国家普遍实施了供热计量,其用户室温控制的技术水平和设备代表了当今世界的先进水平。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集中供热发达的俄罗斯、东欧以及蒙古等国家和地区,为适应经济转型的要求,近些年来也陆续加大了对现有集中供热系统的改造,逐步实行供热计量。1)欧盟。欧盟多年来一直将分户热计量作为欧盟指令进行要求。欧盟曾在1976年提出建议:安装户用热量表或热分配装置,热耗费用基于一定比例用户实际能耗计算。随后,在1980年将分户热计量作为节能的指导性技术。但直到1993年,只有2个成员国实施了分户热计量。1993年,对上述内容再次进行了强调。1996年欧洲计量供热联合会编写的《计量供热指南》中列举不同时期、不同体型系数的建筑不同供热系统和不同作者的研究结果,计量供热节能范围大致在15~32.5%之间。2006年,欧盟要求成员国存在节能空间的建筑在技术经济可行的情况下安装价格低廉的分户热计量表。2012年,欧盟要求成员国对于多层公寓或多用途建筑,2016年底前应加装分户热量表。当热量表技术经济不可行时,可加装热分配表。当热分配表技术经济也不可行时,可考虑其他替代热耗计量方式。该指令还涉及更换智能表并告知用户相关账单的规定。2)丹麦。1996年丹麦发布计量条例,要求除某些受技术限制的场合外,新建和既有的独立住宅单元和商业单元都应安装热计量装置。在丹麦,区域供热公司计量一级热耗到楼栋级别,并对楼栋收取热费,业主或物业公司负责计量二级热耗到用户级别并分摊热费。2014年最新的丹麦计量条例规定,对于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的供热系统新建时,独立的住宅和商业用户内应安装热表以计量热耗;对于既有建筑,独立的住宅和商业用户内应安装热表或热分配表以计量热耗;对于既有建筑更换热表时,如果技术经济可行,尽量选择热表而不是热分配表;对于区域供热的多个住宅单元或商业单元的建筑,供热公司负责给多栋建筑供热的,热量表应安装在贸易结算点。丹麦要求计量热价中至少40%是按照实际热耗进行分摊的。安装智能热表是欧盟的新趋势。目前,丹麦约一半集中供热用户安装了智能热表。3)德国。德国以法律文件、条例、标准三个层级模式对供热计量进行规范。法律文件层面,主要是《节能法》;条例层面,主要是《供热计量条例》(1981年发布第一版)、《新建筑租赁条例》、《费用计算条例》、《运行费用条例》、《德国集中供热通用条件管理条例》;标准层面。德国1976年发布了第一版《节能法》,以此为法律依据,1980年发布了《供热计量条例》。当时德国联邦经济部长所获得的评估报告显示,如果改用分户计量计算方式,建筑物节能潜力可达到15%左右。条例在1984年和1989年进行了修改。东西德合并后,此条例的补充条款又规定前东德地区应在1995年12月31日前实施热计量收费。4)瑞典。瑞典多数实施的是按楼栋计量,按面积分摊的方式,大部分并未实施分户热计量。关于欧盟2012/27/EU 指令中第九章要求的更换智能表并告知用户相关账单的规定,直至2017年瑞典也没有执行。原因是,这样的经济代价较高,也会导致房地产开发商和业主的不必要投资。瑞典公寓几乎全部由业主协会负责包括节能在内的公寓物业相关事务。瑞典住建部已经向政府建议暂不执行欧盟2012/27/EU指令中该条规定,但住建部会在2017-2019年持续关注这个问题并提供年度进展报告。5)芬兰。芬兰集中供热系统中大多数为楼宇式换热站,且多数按照楼宇建立业主物业管理公司,由各公司自行决定利益(包括供暖费用)分摊方式。目前,多数实施热量表计量到楼,户内按面积分摊。6)韩国。韩国是唯一的一个有法律规定采用热水流量计来计量采暖能耗的国家。根据1989年的法律,集中采暖的建筑必须采用分户计量。韩国最初采用的是分户热量表,1998年又出台允许采用热水表进行分户计量的法律。这一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热量表的性能较差,同时由于水质差而使计量流量的元件很快磨损,因此热量表需要经常进行修理。另外热量表电池的预期寿命只有5年。韩国的供热方式主要是采用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循环水的流量大、温差小。所以采用热水表分摊计算耗热量的精度还是能够接受的,并且热水表具有成本低的优点。7)日本。日本1972年6月22日颁布供热事业法中,决定收费体系最基本的是,对于不同使用状况的众多顾客,能否制定公平合理的收费制度。目前日本的热供给事业采用的收费体系有两种:一是定额制;二是两部收费制,固定费用加计量费用。定额制的特证是:适用于采暖量差异不大的一些客户,不需分别进行复杂的采暖量和采暖费的计算,而是单纯的针对价格便宜,采用单一的定额收费制度。供热业务区几乎全部采用两步收费制。两步收费制的特征是,以固定部分作为基本费用,变动部分要依用用热量的多少来收取费用。实施供热计量可以准确识别高能耗建筑和供热系统薄弱点,促进供热能耗大幅降低,有效提升供热企业服务和运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用户室内热舒适度。智慧供热技术的核心是实时数据采集和分析,通过建立供热系统的实时数据模型,实现供热质量和效率的可视化和可控,进行供热系统的精细化管理和优化。供热计量过程中,供热企业可以通过安装传感器、智能控制器等设备,实现对供热系统的实时监控和数据采集。这些数据可以被用于分析和预测,以调整供热系统的运行状态,提高供热效率和质量。通过成本趋势预测模块,根据气象台提供的七日天气预报信息,测算未来一段时间每日计划供热量及供热成本核算变化趋势,提前做好城市热网及各热力站供热运行调节,确保热网工况稳定,管网运行安全,保证热力站供热质量,合理利用供热能源,优化运营成本,提高供热运行管理水平。供热系统的供热品质不高,根本原因不是供热量不足,而是因为水力失调造成的近端过热,远端不热。倘若离热力站近的用户室温过高、开窗散热的情况比较普遍,二次系统在近端散失了过多的热量,导致远端用户满意度下降。改善二次管网水力工况,使近端远端都有适当的流量和热量分配,可节约近端过热浪费的热能、系统循环流量过大多消耗的电能和因为用户加速循环外排的大量软化水,同时提高了室温达标率,实现了节能和降诉的统一。基于大数据的北方城镇按需精准调控技术是引入人工智能控制系统,通过供热模型的自学习确定热力站供热参数,以最科学合理的温度、压力、流量等参数为用户室内温度的优化控制提供保障。具体功能包括提升供热系统能效并对用户室内温度进行监测;在用户提出投诉之前有预见性地处理户内不热的问题,降低用户投诉;降低供热公司人力成本;根据天气情况的测量和预报、用户用热习惯的自学习、室内温度的测量等预测热力站热负荷的变化情况并反馈到热源厂,对热源厂的供热生产提供指导。热力站热指标反映单位面积下建筑物的热负荷,如果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调节,会造成许多老旧小区室温不达标,而新建建筑则又出现室温超标情况,造成能源的浪费。供热计量可以收集大量运行数据,通过对常年积累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得到各热力站的平均热指标。对热指标较高的热力站进行汇总,分析造成热指标偏高的原因,集中投入资金对此类热力站的供热系统进行节能改造。节能改造主要对热力站设备更新改造,提高系统换热系数;二次管线改造,避免因跑冒滴漏等原因造成热耗损失;为老旧小区围护结构增加保温层,提高建筑物的保温系数,降低供热系统的热耗水平,降低供热成本。供热计量可使得节能主体责任的转移,将节能工作的责任,由供热企业单方承担,转变为供、需双方共同承担。热用户的广泛参与将大大提高节能工作的效益,提高用热方的用热效率、降低用户端热损,从用户需求侧降低热量消耗。同时,热用户行为节能的积极性将大幅提高,供热计量方式将大大降低人为因素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这些主要体现在供热方的按需分配以及热用户的主动调节。此外,热用户参与的监督机制将有利于供热系统的节能。对于热用户而言,会更加关注建筑节能施工质量,倒逼施工单位提高施工质量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对于供热方,会加速既有设备的节能改造力度,降低能耗。
3.智慧供热应用与行业现状
智能化供热是在供热自动化控制设施和技术的基础上,利用新一代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其针对供热“源、网、站和用户”提供全流程综合解决方案。智慧供热综合管控平台包括供热设备、网络平台和智慧供热应用系统,借助互联网,利用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技术建设智慧供热调度平台,实现供热系统热源、输配系统及终端用户整个供热生命周期数据采集、数据挖掘分析与智能调控同时与热源、总调度及一线的运行管理人员形成人机互动,通过人工智能系统建立快捷的智能服务通道,利用手机APP供热公共平台更快更好地为用户提供智慧供热服务,提高服务满意率,智慧供热系统架构设计参考图1-24。

智慧供热在供热环节中的具体应用可分为热源、热网、换热站、热用户(见图1-34),具体如下:热源:保证一级网热源输出的热力平衡,实现多热源联网运行管理。通过采集热源内相关运行参数和数据,实现各热源及出口的实时监控;根据室外温度进行热负荷预测,并与供热量进行实施对比。热网:对供热管网实时监测管控,保障城市供热安全。对关键节点数据远程监测、管线检漏、井室测漏、井盖防盗报警等。换热站:在换热站实现二级监控,保证一级网的热力平衡。智慧供热系统生成的需热量目标值由换热站智能调节阀实现自控运行,结合天气以及负荷方面变化情况,选择最佳运行方案,在满足供热需要的同时提高供热经济合理性。热用户:在热用户处主要实现四级监控,保证室内系统的热力平衡。通过采集热用户供暖信息,为热网运行参数智能调节进一步修正提供科学依据,为住户进行智能化控制,实现按需供热和精准供热。

智慧供热行业市场参与者主要有三类:硬件制造商、工程类集成商和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其特点见表1-3。随着我国智慧供热行业改革的推进,智慧供热行业涌现出一批新的参与者,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市场竞争。目前,行业参与者规模大多相对较小,具备供热节能整体解决方案企业仍在少数。智慧供热改造往往需要对热源、热网、热用户进行整体考量从而设计出改造方案。同时,随着供热民生重要性的凸显以及城市节能减排政策的推进,热力企业对智慧供热企业的结果交付能力有更高的要求。未来,随着市场空间扩大,自主产品研发和成熟解决方案的整合提供商有望在行业内取得更大竞争优势。

与此同时,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也给传统供热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一是从热力公司的热源端到各个小区的换热站,再到用户端的千家万户,整个供热链路上存在多个独立分散的IT系统,形成了大量数据孤岛,无法做到数据的互联互通。二是本地部署的传统管控软硬件性以及监测设备,在运维和监测过程中市场出现技术故障与稳定性难题,影响了供热服务的连续性与质量把控。三是随着物联网技术和智慧供热的发展,供热管网中海量设备逐渐联网上云后,如何实现高效云端集中管控与智能化运维成为供热行业需着重解决。
4.智慧供热面临的挑战与政策建议
构建新型智慧供热系统是一项多部门跨领域的系统工程,涉及点多、线长、面广,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做好系统谋划,强化政策引领,破除体制机制藩篱,不断深入实践,依托先进技术、装备和解决方案,鼓励创新示范,建立价格和市场化机制,从而实现供热行业的低碳转型。智慧供热建设相比于传统项目系统复杂程度大幅提高。建设主体涉及政府、供热企业、物业公司、居民业主等,建设规模覆盖城市级、集团级、公司级、项目级等多个级别,建设内容涵盖热源、热网、热力站、热用户全供热环节,同时包含规划设计、投资建设、生产运营、监督管理全生命周期。多主体、多级别、全环节、全周期的特性要求智慧供热的建设需要统筹规划,统一协调各方资源。目前开展的智慧供热建设工作主要集中在二级管网和末端用户改造,缺少全环节、全周期的协调建设;城市级的智慧供热建设也在探索过程中,需要统一规划。国家政策层面缺少智慧供热为主题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文件,仅在双碳相关的政策文件中提及发展低碳供热和智能基础设施等措施。地方政策文件中有北京、河北、黑龙江、新疆等省市发布了相关建设文件,但政策体系仍不完善。对于智慧供热相关的热价改革和市场化机制仍然需要加大关注,对于智慧供热相关的建设补贴和激励模式仍需探索。智慧供热建设的复杂性更加考验政府的施政策略和供热企业的执行能力。将构建安全低碳、清洁高效、经济智能的新型智慧供热系统作为全社会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内容考虑,深入推进供热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制定“加快推广新型智慧供热系统促进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明确供热行业提质增效和绿色低碳转型时间表、路线图,争取未来30年内实现北方城镇供热绿色低碳转型。国家相关部委以及各省(区、市)各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做好工作任务分解,建立部门间协调工作机制,提高沟通协调效率,各地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逐年目标和技术路径,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建立国家智慧供热能耗及碳排放评估工作组,指导智慧供热行业发展,及时分析总结推进中的经验与教训,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体制机制,推动技术创新,引导市场可持续发展。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平台作用,加强智慧供热领域产、研、融、学、用资源协调与优势互补,合力构建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生态圈,促进产业升级优化,开展专业培训,加强能力建设,提高认知水平,助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标准对技术推广应用、产业规范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我国已建立了城镇供热标准体系,在城镇供热标准体系中,智慧供热的相关标准仍不完善。智慧供热的行业标准正在编制中,尚未正式发布,北京市、河北省、黑龙江省等陆续发布了地方标准。智慧供热相关的标准规范涉及系统建设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计量标准、数据标准,此外还涉及政府监管部门的管理标准和规范,以及供热企业内部的生产运行和经营管理相关的流程标准。这些相关的标准和规范需要高素质科研人员、经营者、管理者的长期持续投入,逐渐完善标准体系,为相关建设工作提供依据和指导。结合现代能源体系建设和信息技术与供热行业的融合发展,及时健全智慧供热标准、统计和计量体系,修订和完善相关设备、设计、建设、运维等标准,从标准体系上保障智慧供热行业可持续发展。参考国家现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确定的准入值和限定值,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发展预期、整体能效水平等,对标国内不同地区供热公司先进能效水平,科学划定供热行业能效标杆水平、能效基准水平,并视行业发展和能耗限额标准制修订情况进行补充完善和动态调整。供热运行管理方式仍较为粗放,供热系统优化运行调节仍需继续推进,智能供热技术有待推广,通过智能供热管理实现节能的潜力尚未充分挖掘。供热领域的安全保障主要依赖人工巡检和事故抢险方式保障供热安全,对供热系统和供热效果的在线监测能力不足,对事故预警和防范能力不足。智慧供热相关的技术包括关键硬件开发和软件开发,目前的智慧供热建设主要集中在信息监管平台搭建和二网末端改造,距离智慧供热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智慧供热是支撑智慧城市建设和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保障,相关的技术研发应当予以重视,对于重点研发企业应当根据产出给与相应补贴和研发经费支持,鼓励相关企业积极投入智慧供热相关的技术开展中。同时,对于关键技术的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给与资金支持,制定相应的实施保障措施。目前正在推广的智慧供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推广过程中存在着不少困难。对于重点改造的二网和末端环节,由于存在老旧小区的管网和末端建筑采暖设施老化等问题,难以开展智慧供热升级改造。入户室温监测的安装存在协调难度,室温监测设备甚至是管井物联网阀门容易遭到损坏。智慧供热需要采集的的水电气等消耗数据在实现自动采集和传输存在协调困难。开展新型智慧供热示范。发挥企业积极性,加大各级政策倾斜力度,以城市、县城、开发区等区域为单位开展北方城镇智慧供热示范区,以大型供热公司为代表推进智慧供热示范项目,综合利用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新能源等多种能源形式,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实现集中供热的精细化、智能化、低碳化运行管理,实现“精准供热”和“按需送热”的闭环控制,实施热计量调控及按热量收费,打造新型智慧供暖样板工程。全方位宣传推广新型智慧供热。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智慧供热的优点,展示智慧供热成果,推广智慧供热技术,推动企业多措并举节能降碳、用户养成行为节能意识,逐步改变原有的用暖观念和改进粗放的用暖方式,节约能源,形成显著示范效应和良好舆论导向。我国推进供热计量收费硬件设施不到位。我国居住建筑能耗普遍较高,特别是老旧小区尤为突出,建筑本身节能效果对供热计量有较大影响。老旧小区单管上下直通式供热系统自动化水平低,且“跑冒滴漏”现象较为普遍,运行工况失调现象明显,能源浪费严重,无法满足供热准确计量的要求。热价和市场管理机制不完善。供热价格尚未理顺,供热改革仍需深化。居民供热收费价格二十年未作调整,期间燃料价格上涨导致供热成本逐年增加,为保证居民稳定供热,政府对供热单位的补贴日益增加。现有供热价格存在“同热不同价”的问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无价格标准,供热价格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以利于供热行业的良性发展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的推广应用。加快完善室内温控、末端分户调节装置、楼宇和热力站智能调控计量装置等供热系统智能感知设备,打通供热系统“最后一公里”,实现供热系统闭环调节控制。严格落实热计量安装验收及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计量装置的检验、校核、安装、维修、更换费用承担责任,加强热计量使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用热监测体系,不断提高居民分户计量、节约能源的意识,实现用户行为节能。加快供热市场改革,理顺供热价格机制,推动热力市场改革。鼓励综合能源服务商或热电联产企业成立售电售热一体化运营公司,优先向本区域内的用户售电和售热,对于工业供热或区域供热、分布式供热,鼓励供热企业与用户直接交易,供热价格由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直管到户的供热企业要负责二次热网的维修维护,费用纳入企业运营成本。我国的供热能源结构中化石能源占比在80%以上,低碳热源占热源的比重明显偏低,使得供热板块成为城市节能减碳的重大阻碍。智慧供热的热源包括可再生能源和传统能源的高效利用,其中地热、生物质、太阳能、余热代表的可再生热源是智慧供热的重点发展方向,此外还包括电供热、清洁燃煤供热、燃气供热、核能供热等其他清洁供热方式,但都存在着初始投资过高或运行成本较高的问题,推进智慧供热促进双碳目标实现需要持续改进低碳热源相关技术,实现低成本应用和推广。推广应用燃煤热电联产“热电解耦”技术,提高热电机组灵活调节能力,增强电力系统新能源消纳能力。大力推广电热泵供热方式,持续推进供热领域电能替代。积极发展以可再生能源电力为主的电热转换技术,研究应用可再生能源电力以储热方式进行存储利用的技术,提高可再生能源就地或就近消纳能力。积极推广工业余热、地热、核电厂余热、跨季节储热、生物质供热、多能互补的低温区域供热系统等新型低碳或零碳集中供热技术,实施地热能供热、核能供热、新能源电力供热等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项目推广。探索应用多能互补、小微热力管网互联互通、小型热力站为特征,以保障用户末端供热质量为调度目标的新型集中供热系统。鼓励供热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升级转型实现节能降碳,以及鼓励提高绿电、清洁能源在热源中的比例,相应碳减排量可通过碳交易市场获取一定回报,用于补偿相关改造成本。智慧供热建设投入涉及供热全环节的设备设施改造升级和配套软件系统搭建,建设投入较大,而热力企业常年处于营收平衡的微利或政府补贴亏损的状态。即使智慧供热建设可以带来远期的成本节省和效率提升,初始的建设成本对供热企业仍然造成较大压力,需要给与一定的建设补贴和专项贷款支持。在一定期限内,对通过智慧供热建设实现节能降碳的企业应当持续给予补贴或税收减免优惠,对于积极参与节能降碳的热用户同样需要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例如热费减免等。精准高效使用财政资金。以智慧供热示范区或智慧供热示范项目为重点开展示范,中央财政通过调整现有专项支出结构对示范区或示范项目给予奖补激励,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各地方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资金投入,构建“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参与”的多元主体协同发力的运营模式。科学合理确定补贴力度。智慧供热初投资或改造成本主要通过企业节能降碳、精细化运行管理取得收益回报,在市场化热价机制形成前,不足部分通过财政予以合理支持。多方拓宽资金渠道。一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依法合规对符合信贷条件的智慧供热项目给予信贷支持。二是通过发展绿色金融等方式支持智慧供热项目建设运营。三是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智慧供热项目和技术研发。四是积极支持智慧供热项目参与碳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