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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025-08
居民供热价格由28元/平方米调整为30元/平方米,每平方米上调2元,涨幅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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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025-08
《关于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鄂托克前旗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供热价格,经综合考量,参照周边旗区以及我旗现行消费标准,现对鄂托克前旗供热价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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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025-08
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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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2025-08
居民用热价格:基本热价为5.85元/m²; 计量热价为0.145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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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2025-08
鼓励水、电、气、热、公共交通等企业对持有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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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025-08
为行业智能化升级划定“验收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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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2025-08
热用户热费采取按采暖面积和按热量计费两种方式,并逐步过渡到按热量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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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2025-02
《推进美丽北京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
推进燃气壁挂炉供热绿色转型。结合城市更新任务,推动具备条件的燃气壁挂炉供热住宅小区试点开展电气化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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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2025-02
有序建设或改造一批工业集中热源和配套设施,积极推动开发区集中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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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2025-01
强化供热行业管理。主要包括科学划定供热范围、规范供热市场准入、明确界定集中供热范畴、强化自备锅炉规范管理、整合自备锅炉小散热源、严格新建项目审批六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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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2024-12
用热户应在每年度12月31日前,按现行面积热价一次性预交采暖费;用热户和供热单位对交费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逾期未交费的,应当按照计量供用热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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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024-12
截至2020年底,全市供热企业共计32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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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024-12
新建、扩建和改建民用建筑应当根据当地资源与适用条件,选择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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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4-12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了一批地源热泵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批复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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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4-12
全面构建清洁低碳供热体系,持续提升建筑绿色低碳水平,探索东北地区城市清洁供暖新模式。大力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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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4-12
因地制宜探索氢燃料电池分布式热电联供,推动老旧供热管网节能降碳改造。推进供热计量和按供热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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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4-12
《关于天津市2024-2025采暖期居民冬季清洁取暖有关运行政策的通知》
“煤改电”运行政策,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最高补贴电量8000千瓦时/户。“煤改气”运行政策,给予1.2元/立方米的补贴,最高补贴气量1000立方米/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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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024-10
到2026年,全市新增地热能供暖面积160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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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024-10
因地制宜推进清洁取暖,大力发展热电联产、工业余热集中供暖,支持建筑领域地热能、太阳能供热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有序指导农村牧区发展生物质锅炉供暖。提高建筑电气化水平,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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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024-10
继续提升政府制定价格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城镇供热价格改革工作,稳妥理顺供热价格,加强天然气配气价格监管,继续完善阶梯气价政策,努力降低供热用能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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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024-10
对清洁取暖设备运行使用满10年(燃气壁挂炉判废年限为8年,以企业产品明示为准)或虽没有达到上述年限经认定具备报废标准的清洁取暖设备,参照家电下乡补贴的方式,由农村住户市场化自行购买符合要求的清洁取暖设备,完成申报、审核、改造及补贴发放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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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2024-04
新建居民住宅、商业综合体等必须使用地热能、空气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等清洁能源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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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023-12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若干举措的通知》
实施新能源供暖试点示范。制定新能源供暖示范政策,采用新能源直供模式,满足一定区域内”煤改电“电力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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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023-11
到202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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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2023-08
2023年8月7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发布《云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在供热地区加快推广计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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